为保证我院学生工作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根据我校团学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三届团学干部调整方案:
一、目标: 选出有责任、有担当、有能力、有魄力的第三届团学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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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拟由院团委专职团干部、各班级专职团干部、学生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组成。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的义务,关心团的事业。
4、热爱团的事业,长期从事或积极支持团的工作,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具备良好的组织、决策、参与、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在工作、学习岗位上表现优秀或做出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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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首届学生会拟由具备较高学生干部素质的优秀学生组成。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遵守宪法、法律、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关注学校和学院事业发展,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备相当的组织、决策、参与、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在工作、学习岗位上表现优秀或做出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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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员。召开第三届团学干部调整的动员大会,时间定于4月3日中午12:30.
(1) 报名。通过自(推)荐方式,填写自(推)荐(见附件1),时间截止4月8日。报名表在学院网站-团情动态下载。
(2) 筛选。进行两次筛选,首先由院第二届团学各部长筛选,再由学工线老师筛选,筛选名额根据实际收到的报名表而定。完成时间4月9日。
(4) 选拔。公开投票和现场演讲的方式。首先,将筛选出的同学情况展示在橱窗,组织全体同学投票;其次筛选出的同学进行现场演讲并投票。完成时间4月10日。
(5) 确定第三届团学委员并公布。完成时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