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4年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绍兴文理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生须知。
一、时间安排
书法方向考生现场复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1日—2日进行。
二、资格审查
时间:4月1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兰亭校区教学楼A202教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3月31日中午12:00之前将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186892955@qq.com(所有材料合成一个不大于15M的PDF文件,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准考证+姓名+专业”)。提交的所有电子版本材料的纸质原件需在4月1日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材料
1.大学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出具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自学考试考生须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三、参加现场复试时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黑色中性笔、毛笔、墨、毛毡等必要考试用品(不得自带草稿纸,考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
四、复试名单确定
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1:1.2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名额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分值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专业笔试50分(书法史论20分、书法临创30分),英语水平面试15分,综合能力面试35分。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复试方式、内容、科目
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具有专业学术背景的教师组成,分设组长1名,秘书1名。具体人员由纪律督查组于复试前一天,在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4月1日上午10:00开始资格审查,下午13:00-17:20专业笔试,4月2日上午8:30开始按现场公布顺序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及面试。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录制和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
(二)复试科目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此项考核不计入总分。
2.专业笔试(总分50分)
A. 考核科目一:书法史论(20分)
综合考察学生对书法史和书法理论的理解辨析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参考书目:王镛主编《中国书法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王世征、郑晓华等主编《中国书法理论纲要》(湖南美术出版社,2018年版);
B. 考核科目二:书法临创(30分)
综合考察考生对经典碑帖的临摹和创作能力,考试时长120分钟;
(1)临摹:篆、隶、草、行、楷五种书体经典作品中,抽取两种书体各一件命题,考生任选其一临摹。
(2)创作:指定文本内容,考生自选一种与临摹不同的书体进行创作。
要求合乎传统书法的用笔、结构、章法的基本要求,风格统一,字法准确,繁简字统一、符合规范,作品完整。临创不得使用同一种书体。
3.面试(总分50分)
A.综合能力测试(35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对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科研潜力等方面。
B.英语水平测试(15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体检
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需邮寄或送至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龙老师收。
七、考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严守机密。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禁止录音、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3.谨防诈骗。我院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生务必保持高度警惕。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