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和《绍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过程中,各具体工作小组分工如下:
1.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复试录取全过程。
2.成立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负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工作。
3.成立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4.成立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成立学院招生协调与保障小组,负责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联系、考场服务保障和其它应急事件的处理。
二、复试要求
1.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类考生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1.5,初试分数374分及以上可进入复试。
3.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绍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5.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三、材料提交
(一)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绍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我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前,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3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邮箱1186892955@qq.com),所有材料合成一个不大于20M的PDF文件,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准考证+姓名+专业”;纸质版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1.身份证明材料
①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学历证明资料
①应届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如下:http://www.chsi.com.cn/xlcx/。
③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其他材料
①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③个人简况表(见附件3)(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⑤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4)
⑥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见附件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规定执行。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⑦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⑧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⑨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
四、复试方式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五、复试内容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50分)、外语水平(15分)、综合能力(35分)。
2.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比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比40%。
六、日程安排
考生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复试资格审核电子材料。
3月31日下午14:00-16:00到学院教学楼A202报到,现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提交政审、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并进行考试序号抽签。
4月1日上午进行专业笔试(中国文化概论、书法临创),4月1日下午及4月2日全天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及面试(外语和综合能力)。
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需邮寄或送至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龙老师收。
序号 |
专业 代码 |
复试环节/复试科目 |
考试 地点 |
时间 |
备注 |
1 |
135600 |
材料审核 |
A202 |
3月31日下午14:00-16:00 |
提交复试资格、政审材料原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考试序号抽签 |
2 |
135600 |
笔试 (中国文化概论) |
A204 A205 |
4月1日08:00-10:00 |
闭卷考试,考生需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中性笔,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不得自带其他资料。 |
3 |
135600 |
笔试 (书法临创) |
A204 A205 |
4月1日10:20-12:20 |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毛笔、墨、碟子、毛毡等必要用品,由考点统一提供考试用纸(四尺对开)和草稿纸,自带无效。 |
4 |
135600 |
思想品德考核、面试(英语水平、综合能力) |
A202 |
4月1日下午14:00开始; 4月2日上午8:00开始,下午13:00开始 |
个人面试顺序以现场公布为准 |
七、调剂
(一)基本条件
1.达到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复试比例:调剂复试比例1:3。
4.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具体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学院拟调剂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及时公布,并发布复试通知。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学院多次与学生联系未果后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逾期学院多次与学生联系未果后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八、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学院要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包括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5.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加分项目不累计,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兰亭风景区对面)
电话:0575-84626620
邮箱:1186892955@qq.com
十、其它
本办法如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学校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和学校文件为准。
绍兴大学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26年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