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书法团〔2018〕002号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党员发展要求,院团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请各班团支部严格按照“团员推优”工作规程完成好“团员推优”各个环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章学习小组结业或中学业余党校培训结业;
3.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期至当前无违纪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2,无不及格科目;
5.工作积极、平时表现较突出,在班级团支部推优过程中,票数超过班级人数的一半;
6.对国家、社会、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经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报党总支备案。
二、对象
15级、16级、17级
二、工作时间及程序
1.本次“团员推优”工作于2018年3月30日至4月11日进行。
2.3月30日——4月2日,各班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组织本支部的“团员推优”工作(团员大会召开1日前,团支部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上报团支书微信群,并于4月3日10:00前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575144480@qq.com。
3.4月8日前,院团委将指定专人与被推荐人谈话,深入被推荐人所在寝室,征求公寓辅导员意见。在全面了解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第45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4月8日前,院团委将 “团员推优”名单面向全院公示三天,无误后移交给学生党支部并报校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班团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推优条件和推荐程序做好“团员推优”工作。推优原始材料需保存好,上交。
2.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开展“团员推优”工作;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班团支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团员推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团员推优”工作的各个环节,资料填写要规范整齐。
附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分团委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