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 学校图书馆 加入收藏

党建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 页 >> 党建工作 >> 党建动态 >> 正文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点击次数:

 

绍学院书法团〔2018002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学校党员发展要求,院团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请各班团支部严格按照“团员推优”工作规程完成好“团员推优”各个环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1.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章学习小组结业或中学业余党校培训结业;

 

3.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上一学期至当前无违纪处分;

 

4.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2,无不及格科目;

 

5.工作积极、平时表现较突出,在班级团支部推优过程中,票数超过班级人数的一半;

 

6.对国家、社会、学校、学院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经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报党总支备案。

 

二、对象

 

15级、16级、17

 

二、工作时间及程序

 

1.本次“团员推优”工作于2018330日至411日进行。

 

2330日——42日,各班团支书组织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组织本支部的“团员推优”工作(团员大会召开1日前,团支部应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上报团支书微信群,并于431000前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575144480@qq.com

 

348日前,院团委将指定专人与被推荐人谈话,深入被推荐人所在寝室,征求公寓辅导员意见。在全面了解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第45期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448日前,院团委将 “团员推优”名单面向全院公示三天,无误后移交给学生党支部并报校组织部。

 

三、工作要求

 

1.各班团支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推优条件和推荐程序做好“团员推优”工作。推优原始材料需保存好,上交。

 

2.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按照民主评议的方式开展“团员推优”工作;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各班团支部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团员推优”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团员推优”工作的各个环节,资料填写要规范整齐。

 

 

附件:推荐优秀团员作为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分团委

 

                                          2018330

 

 

[关闭]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书法圣地·浙江绍兴兰亭风景区对面
  电话:0575-84626605
微信公众号
关注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Copyright @2022 LTshufa.usx.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01718号 书法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