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基地〔2020〕2号
关于开展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书法)
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课题组:
根据课题立项时的进度要求,本课题研究时间已经过半,为了推动课题研究工作切实按计划进行,决定开展本次中期检查。为了提高效率,本次检查以各课题组自查为主,请接到通知后,对照立项申报书,开展一次认真的检查、小结,并完成“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检查报告电子稿发送到邮箱:84768863@qq.com;纸质稿由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后,于7月15日前交基地办公室(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综合楼218,联系人:陈文龙;联系电话:15958507094)。
基地将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课题评审小组,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评审,选择部分进行现场考察,提出评价意见,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书法)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