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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击次数:

绍学院学〔2019〕52

关于开展2018学年学生综合评价

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为激发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绍学院发2008109号)和《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绍学院发200910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学年学生综合评价和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生综合评价

(一)学生综合评价是对学生德、智、体和能等方面的全面评价,也是学生评奖评优、政治审查、就业推荐、毕业鉴定的重要前提和科学依据。各学院要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本学院各自的实际,做好学生综合评价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学生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其成员可由学院领导、辅导员(学生科长)、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结果审定等工作。各班成立班级评价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成员由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5—7人组成(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成员),负责与评价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及期末评价。评价以记实为主,小组评议为辅。班主任要全程参与评价工作,对评价过程、评价结果负责。

(三)学生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步骤为:个人自评;班级评价小组审核登记,并按总积分高低排列名次,填写《2018学年学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审核。

二、关于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定

(一)奖项与内容:

类别

奖项名称

奖励金额(元)

评选比例

先进集体

先进班集体

300

班级总数10%

优秀学风班

200

班级总数20%

一等奖学金

2500

2.5%

二等奖学金

1000

5%

三等奖学金

500

7%

道德风尚奖

80

30%

学习优秀奖

优秀干部奖

社会实践奖

文艺优秀奖

体育优秀奖

创新创业奖

成才进步奖

出国(境)学习奖

(二)条件与依据:

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主要参照《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见2019版《学生手册》)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各学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但评奖条件不得低于《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欠费学生,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文理学院学杂费收缴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绍学院〔20197号)的要求,不能参评奖学金但已被批准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并可缴清学费者(由学院认定批准),仍可参评。

(三)程序与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学生奖励评审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5—11人组成,学生工作书记、辅导员(学生科长)、班主任与学生干部代表应是小组成员。

2.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的评审,由各学院根据评比条件组织申报(附1000字左右的班级总结材料,材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和事例不得弄虚作假),经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校评审委员会批准。

3.综合与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应在学生综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根据评比条件,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班主任和学院辅导员同意,所在学院评审小组审议同意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评奖工作要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

4.“3”升“2”及转专业学生的综合与单项奖学金仍在原学院申报评选。

5.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的经历,根据时间及学业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按“专业技能”进行认定。同时可参评综合与“出国(境)学习奖”单项奖学金。

6.上虞分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7.元培学院学生(含托管学生)按照元培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四)奖励办法:

1.先进集体获得者,学校授予“先进班集体”、“优秀学风班”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奖金,在全校通报表扬。

2.奖学金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在全校通报表扬,并记入本人档案。其中综合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优秀学生”称号,颁发证书。

3.同时获得两种以上奖励者,按照最高奖金的奖励发放。单项奖可以兼得奖金。

(五)时间安排:

1.9月12-22日,各学院组织综合评价,开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评,填写申报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9月22日前由各学院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附件2、3、4、5)交至南山学生事务服务大厅(南山5幢学生公寓楼下)或河西学生事务服务大厅(河西超市旁),电子版材料(附件6、7、8)发xgbzf@usx.edu.cn。联系人:沈芳芳,联系电话:88345999。

2.927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确认各学院推荐名单并核实学院申报材料,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公示。

3.10月上旬,发文、表彰。

4.10月中旬,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及时制表发放奖金。

(六)所有相关表格需按备注要求上交,电子版材料用Word格式发送,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附件:1. 2018学年二级学院推荐综合奖学金及第二学期单项奖学金人数一览表

2.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学生综合评价情况汇总表

3.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学生先进集体申报登记表

4.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5.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奖学金申报登记表

6.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综合奖学金申报者名单明细表

7.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学生单项奖申报名单明细表

8. 绍兴文理学院2018学年学生单项奖申报名单汇总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9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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