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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点击次数:

绍学院学〔2020〕20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研究生团队。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校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高职)、研究生团队;

(三)2019年度在校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奖励标准

(一)特等奖:在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

(二)一等奖:在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及以上者,奖励6000元;

(三)二等奖:在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奖励3000元;

(四)三等奖:在校、市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奖励2000元;

(五)符合多项奖励条件时,按最高奖励额进行奖励;以获奖项目团队或个人为单位颁奖;教师团队奖励比例不高于30%,由第一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推荐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河东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213),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8341837,邮箱:366648688@qq.com。

(二)5月3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全面理解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和目的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

(二)相关学院要建立获奖(助)学生档案,并对奖励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引导获奖学生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完成下阶段学业。

(三)请相关学院根据安排,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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