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学〔2020〕20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研究生团队。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纪校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全日制在校本专科(高职)、研究生团队;
(三)2019年度在校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奖励标准
(一)特等奖:在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奖励10000元;
(二)一等奖:在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及以上者,奖励6000元;
(三)二等奖:在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者,奖励3000元;
(四)三等奖:在校、市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农信杯”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奖励2000元;
(五)符合多项奖励条件时,按最高奖励额进行奖励;以获奖项目团队或个人为单位颁奖;教师团队奖励比例不高于30%,由第一指导教师进行分配。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推荐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交至创业学院办公室(河东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213),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8341837,邮箱:366648688@qq.com。
(二)5月3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全面理解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和目的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
(二)相关学院要建立获奖(助)学生档案,并对奖励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引导获奖学生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完成下阶段学业。
(三)请相关学院根据安排,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绍兴文理学院第二届“创新创业之星”奖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