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绍市教〔2022〕13号精神,现就做好绍兴文理学院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元培学院)。
二、评选名额
应届毕业生数的5%(具体推荐名额附后)。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已被评选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4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按分配名额推荐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为期三天。
(二)4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件,毕业研究生发送邮件。《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一份,正反面A4大小)、《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材料请分别交至校学生工作部(处)、校研究生工作部(处)。
(三)4月22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初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并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递交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5月9日前,学校报送绍兴市教育局。
(五)5月中旬,绍兴市教育局公示各校推荐名单,并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绍兴市教育局发文表彰,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六、评选要求
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各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确保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
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2022届绍兴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