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学院学〔2020〕56号
关于做好2020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学生资助对象身上。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教财〔2020〕15号)和《绍兴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绍学院发〔2008〕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具体详见通知附件。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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