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和鼓励学生资助对象在逆境中成才,不断提升自我教育、自强自立的感恩和责任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从保障性资助逐步向发展性资助转变,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2020学年第一学期综合评价总积分位于班级前2/3位,无补考且德育评价良好及以上;
(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能够及时出色地完成勤工助学工作;
(三)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所在工作部门反映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2020-2021学年参与义工、志愿者等公益工作的同学优先推荐。
三、评选比例
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学生总数的30%。
四、时间安排
(一)5月11日—5月17日,学生填写申请表,所在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后,纸质稿附件1和附件2交至河西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楼大台阶下),附件2电子稿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张老师。
(二)5月18日—31日,校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老师集体评议,确定先进个人;
(三)6月10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授予2020-2021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