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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8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级、省级学生科研课题实施办法要求,从严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于毕业离校前独立完成的项目。

2.学校将按照省实施办公室提供的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择优确定入选项目,校内公示1周后,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和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上报省实施办公室。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请于202145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署指导教师意见后交至行政楼115办公室;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qc2018zls@163.com。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材料预计于4月底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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