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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学智”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0-01-08    点击次数: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学智”奖学金评定细则

(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学智”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素质评定基本要求

1、课内评定的基本要求

1)专业课总平均分排名达到班级前十名,专业课无不及格科目。

2)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并能积极主动地学习。

3)专业学习能力:善于独立思考,理解能力强,积极参与与专业相关的研究和调查,能独立地查阅资料,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研究任务。

2、课外评定的基本要求

1)积极参加各类各级别的专业比赛及展览,并取得成绩。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及在各类各级别专业刊物上发表。

二、专业素质测评标准与细则

1、专业素质课内评分参照标准

各班专业成绩排名为前十名的同学有资格参评,专业成绩排名以课内专业总成绩的平均分为标准

专业总成绩的平均分=学期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各专业科目之和

各年级课内专业成绩基准分:一、二年级70分;三、四年级60

专业名次浮动加分:第10名为专业成绩基准分(70\60)每上升一名在基准分基础上加3分,以此类推。

专业素质课内评分=各年级专业成绩基准分专业名次浮动加分

具体分数量表如下:

名次

一、二年级

三、四年级

1

97

87

2

94

84

3

91

81

4

88

78

5

85

75

6

82

72

7

79

69

8

76

66

9

73

63

10

70

60

2、专业成绩课外加分参考项目及分值:

1)参展参赛评分标准

国家级比赛第一名

国家级比赛第二名

国家级比赛第三名

国家级比赛入展

国家级比赛入选

省级比赛 第一名

省级比赛 第二名

省级比赛第三名 

省级比赛 入展

省级比赛入选

 市级比赛 第一名

市级比赛 第二名

市级比赛 第三名

市级比赛 入展

校级比赛第一名

校级比赛第二名

校级比赛第三名

校级比赛入展

每次+100

每次+80

每次+65

每次+50

每次+30

每次+50

每次+30

每次+20

每次+10

每次+5

每次+25

每次+15

每次+10

每次+5

每次+15

每次+10

每次+5

每次+3

2)论文及作品发表参考项目及分值

书法作品在核心期刊、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

书法论文在核心期刊、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发表

每次+201053

每篇+50302010

  备注:期刊等级及名称参考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3)学生校级科研立项

校级重点科研立项

校级普通科研立项

每次+20

每篇+10

三、评选办法

1)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学智”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暂行办法》学智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初评定“学智”奖学金,根据书法专业学生人数,在总额三万元基础上,确定奖学金名额,经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

2)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班参评同学提供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和平衡,并及时纠正不当或偏差后,将全书法专业参评成绩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向学生公示。对公示期内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反映,学院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地处理后,确定最终结果,报姚学智先生审定,审定合格后学院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0910 

style="FONT: 7pt 'Times New Roman'">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班参评同学提供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和平衡,并及时纠正不当或偏差后,将全书法专业参评成绩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向学生公示。对公示期内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反映,学院测评小组认真负责地处理后,确定最终结果,报姚学智先生审定,审定合格后学院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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