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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4    点击次数:

绍学院学[2020]25号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网络中学生心理骨干工作,增强心理骨干在广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方面发挥的作用,促进校园和谐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全校心理骨干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激发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促使学生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学校决定评选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校心理骨干学生,包括班级心理委员、校心理站及各学院心理分站。

二、评定条件:

(1)品学兼优,无任何违纪行为。

(2)热爱心理健康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3)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适当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班级学生反映良好。

(4)擅于观察和沟通,能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上报学院辅导员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三、评选比例:

所在学院大一至大三班级数的15%。具体见附件三《各学院优秀心理骨干配额表》。

四、时间安排:

(1)6月3日至6月10日,学生填写《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申请表》,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上交学工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南山校区财贞楼408室);

(2)6月11日至6月12日,学工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集体评议,确定优秀心理骨干。

 

附件一:《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申请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校优秀心理骨干汇总表》

附件三:《各学院心理骨干配额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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