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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点击次数:

绍学院学〔2020〕30号

 

关于开展第七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金花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册的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元培学院)。

二、奖助金额

“金花奖助学金”每年发放奖助学金金额8-10万元,具体根据当年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其中“金花奖学金”一等奖上限为3000元/人,二等奖上限为2000元/人;“金花助学金”上限为1000元/人。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三)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推荐获得“金花奖学金”一等奖;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达到所报学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推荐获得“金花奖学金”二等奖;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未上线的同学可推荐获得“金花助学金”。

四、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申报材料、汇总评定结果,并进行公示。6月15日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将评奖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36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88341839,邮箱:xgb@usx.edu.cn

(二)6月2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并公示。

(三)6月25日前,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意义,全面理解捐赠方的捐赠意愿和目的要求,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

(二)相关学院要建立获奖(助)学生档案,并对奖(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引导获资助学生积极面对生活困难,学会坚强,懂得感恩,以更加奋发进取的精神完成下阶段学业。

(三)请相关学院根据安排,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附件:

1.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金花奖助学金”申请表

2.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金花奖助学金”评选情况汇总表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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