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金花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陆金花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册的本专科毕业班学生资助对象。
二、奖助金额
“陆金花奖助学金”每年发放奖助学金金额8-10万元,具体根据当年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其中“陆金花奖学金”一等奖上限为3000元/人,二等奖上限为2000元/人;“陆金花助学金”上限为1000元/人。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三)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资助对象可推荐获得“陆金花奖学金”一等奖;
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达到所报学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资助对象可推荐获得“陆金花奖学金”二等奖;
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资助对象中未上线的同学可推荐获得“陆金花助学金”。
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等,详见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