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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团委、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12-30    点击次数:

一、归档

1、当有管理员在场时,直接由管理员负责归档;

2、管理员不在时,由值班人员代为存放在“待放处”,并在值班记录备份栏中详细填写时间、份数、经手人、档案来源等,以备专人整理归档;

3、管理员归档时,应详细填写档案管理纪录;

二、调档

1、未经主席团或者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借口私调档案;

2、调档时,必须持有主席团或者办公室主任的签字证明;

3、调档时,必须有档案管理人员在场做详细记录,并在“备注”栏中注明调档人员姓名及调档原因和时间;

三、其他

1、档案一旦遗失,管理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关及时补档;

2、档案管理员不得私自翻看档案;

3、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档案,否则一经查实,报主席团严肃处理;

4、档案先按照部门分类,再按档案分开;

5、档案管理人员值班时间内不得离开;

6、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整理该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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