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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教室卫生考核标准

发布日期:2009-12-30    点击次数:

一.管理要求:

1.教室地面干净,无垃圾、废纸等杂物。

2.桌面整齐、干净,无灰尘,书本叠放整齐。

3.黑板干净,无字迹,粉笔槽内无粉笔灰。

4.水槽干净,槽内无墨汁。

5.门窗干净,无灰尘字迹。墙上无脚印、无墨迹。

6.垃圾箱、扫把等卫生工具放于指定地点,垃圾倒入垃圾箱内。

二.有下列情况为不合格:

1.地面垃圾多。

2.桌面灰尘多,书叠放明显散乱。

3.水槽明显不净,有较多废弃物。

4.整体感觉脏、乱。

三.注意事项:

1.本考核最高分为10分,9分以上为优秀,8—7分为良好,6—7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合格。

2.一学期班级卫生考核累计10次以上不合格,给班级处以全院通报批评。

3.一学期班级卫生考核累计5次以上不合格,值日生及劳动委员处以全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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