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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亭校区公寓纪律整改方案

    发布日期:2010-02-26    点击次数:

    针对兰亭校区近期出现的就寝纪律较差的现象,兰亭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公寓办公室决定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方案公布,望各位同学相互转告,引起重视:

    1. 公寓楼每晚锁门时间为10:30分,学生必须于10:30分之前回到寝室,晚归学生必须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晚归事由,并进行登记;晚归次数过多者将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无故夜不归宿者,将按照相关条例从重处罚。如果发生同寝室人员包庇夜不归宿和晚归的同学,对公寓管理人员不据实报告,将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进行处分。

    2. 公寓管理员每日查房两次,早上查房旨在调查个寝室学生的作息、学风、以及有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晚间查房旨在调查寝室人员是否到齐,有无夜不归宿或晚归现象。一旦在寝室发现大功率用电器,立即没收,并对寝室相关人员进行处分。

    3. 公寓从11月20日起施行晚上11:00熄灯制度(日光灯),每晚11:00 ,公寓管理员将在各楼层鸣哨,听到哨声,各寝室必须将寝室内的日光灯关闭,(可以开台灯);有电脑的同学须将声音由公放转为耳机播放或调小音量,以免影响周围同学的休息。违反以上规定的寝室,将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进行处分。

    4. 部分同学在休息时间在寝室内大声唱歌、站在走廊或阳台等公共区域大声讲电话,或是在两栋寝室楼间大声叫嚷嬉闹等已经严重影响了公寓区的环境与纪律,也影响了别的同学的日常生活。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分。

    5. 寝室是大家学习生活的场所,并不是个别同学的娱乐场,据反映,有些同学无合理理由在男女寝室间频繁出入,甚至拒绝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态度恶劣;聚众在寝室内打牌,唱歌,大声喧哗;严重影响了公寓的正常秩序。再次强调:男、女生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 学生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无正当理由男女生不得在男女寝室间互串。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按相关条例严肃处分。

    6. 各寝室成员、寝室长务必配合楼层长的工作,做好公寓内的自我管理工作。

    寝室内的纪律关系着校区的整体形象,也与每位同学的生活学习密切相关,寝室内的奖惩关系到每位同学的评奖评优。希望这次整改能够使兰亭校区公寓面貌一新,能够给每个同学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希望每位同学都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希望各班的班干部和自管会的干部干事也能在公寓内发挥作用,共同维护我们生活学习的环境。

    经过这次整改,如果寝室的日常纪律特别是就寝纪律得不到改善,校公寓办将考虑实行晚上1100实行拉闸限电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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