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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分团委、学生会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点击次数:

    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分团委自身建设,更好地带领广大团员学生勤奋学习,实践成才,推动我院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再上一个台阶,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报学院分党委同意、校团委批复,将于2013年5月5日召开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成立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选举产生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分团委、学生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团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回顾总结我院共青团、学生会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服务青年成才、青年团员素质拓展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规划部署下一阶段学院团学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团员和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内涵提升的要求,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全面推进学院共青团、学生会事业的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主要任务

    总结回顾近几年来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讨论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思路;选举产生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分团委、学生会委员。

    三.代表的产生及名额

    根据《团章》、《学联章程》、《选举规则》,从我院实际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代表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经学院党委批准,本次团代会以11个非毕业班为选举单位,选举产生88名代表,名额分配方式为:各班各选出4名团员代表和4名学生代表,各班团员代表中必须有一人为专职团干。

    各班、团支部按照《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酝酿推荐和选举本次团代会代表和学代会代表。团、学代表分别通过各团支部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班代表名单于4月9日(周二)上午12点之前上报院团委。

    四、委员名额及组织机构设置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委员会设正式委员5名,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组织部部长1名,宣传部部长1名,实践部部长1名。第一届学生会设正式委员7名,其中设主席1名,办公室主任1名;学习部、外联部、监察部、文娱部、体育部五个部门各设部长1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班、团支部、广大团员、青年学生要充分认识这次“双代会”的重要意义。本次双代会是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肩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要通过“双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学院共青团、学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全院团员和青年学生,为学院改革、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和智慧。

    (二)认真组织。“双代会”筹备工作在学院分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双代会”筹备委员会,重要问题由筹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各班、团支部要按照“双代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充分发动,认真学习《团章》、《学联章程》和《选举规则》,认真组织代表选举和推荐第二届共青团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第二届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确保“双代会”的胜利召开。

    (三)搞好宣传。各班、团支部要深入广泛地在全体团员、青年学生中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充分发扬民主,使全体团员、青年学生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双代会”。在“双代会”召开之前,结合实际开展以“迎接‘双代会’胜利召开”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双代会”召开之后,以学习贯彻第二届“双代会”精神为主题,开展学习教育等一系列工作。

    各班、团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文件的各项要求,确保第二届“双代会”胜利召开。

    未尽事宜, 另行通知。

    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选出团学代表各4名,不重复,填写《团学代表登记表》(见附件1),《团学代表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上交院团委。

    (2)符合竞选条件的同学都可以报名参加,填写《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第二届团委、学生会委员竞聘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上交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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