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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选举校第四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在校党组织以及院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团委要求,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办法,现将关于选举校第四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及分配名额通知如下:

    1. 代表条件

    (1) 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回复团员权利者除外)或中共党员;(学生代表可以是,也可以不是)

    (2)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进步,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3) 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情况,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

    (4) 努力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热心团的工作,为青年学生所拥护和信任;

    (5) 坚持原则,以对团的事业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2. 代表名额

    根据学校要求,兰亭书法学院团代表人数(含分团委书记)5名,学生代表人数5名,以大一、大二为主。现根据学院实际,将名额做如下分配:

    (1) 大一、大二各班级1名,共8名,4名团代表,4名学生代表;

    (2) 大三年级总共产生1名,为学生代表

    3. 代表选举方式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负责,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做法如下:

    (1) 各团支部按照名额分配方案和代表性要求,进行讨论酝酿,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填写《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第四届团学代表候选人汇总表》,报送院团委

    (2) 各支部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法,按20%的差额选举产生代表。产生的各代表要填写《代表登记表》。

    4. 其它

    (1)《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第四届团学代表候选人汇总表》于3月13日下午4点半之前上交。

    (2)《代表登记表》于3月15日下午4点半之前上交。

    (3)全部以电子稿形式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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