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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最美青春----文理美德学子”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点击次数:

    关于“最美青春----文理美德学子”评选活动通知

    各班级:

    应学校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大学生群体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校团委决定开展“最美青春——文理美德学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和评选对象

    2014年12月前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围绕《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具体要求,倡导青年学生在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引领社会道德风尚,侧重“懂感恩、重礼仪、有责任、讲诚信、做好事”五个方面的“文理美德学子”评选,共分五个类型:

    1.自强不息型。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以及突发性灾难事件,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团结互助型。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团结,正直勇敢,见义勇为,争创文明寝室,积极帮贫助困,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做出贡献。

    3.公益奉献型。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热心公益,甘于奉献。

    4.诚实守信型。尊师敬长,礼貌谦逊,诚实守信,拾金不昧,不计较个人得失。

    5.勤学上进型。刻苦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名额

    各基层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2名,学院团委经过筛选后上报校团委2人,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推报和评选情况,评选出“最美青春——文理美德学子”若干人。“文理美德学子”获得者将作为绍兴文理学院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美德好学子”评选活动的候选人。

    四、评选材料和进度安排

    上报截止时间2014年4月30日下午16点,请各班级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电子稿打包报送院分团委(行政楼115办公室)。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500K以内)。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77902

    电子信箱:575144480@qq.com

    学校将通过专家评审的形式确定候选人。对评选出的“美德学子”,将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表彰。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分团委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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