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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通报表彰王晓彤拾金不昧先进事迹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3-14    点击次数:

    3月9日星期三上午,我院12级书法学2班学生王晓彤同学,在河西校门口提款机处拾得手提包一个(内含400万元支票),在尝试联系失主未果后,于当天中午交到派出所以便联系失主。

    王晓彤同学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一名大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是新时期雷锋精神在我院学生身上的再现,是全院师生学习的榜样。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期一名大学生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人生观,树立了一名大学生拾金不昧的良好形象,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院对拥有这样的学生感到光荣和骄傲,对此进行全院通报表扬,并号召全体同学老师学习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为建设文明和谐校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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