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凯维,女,1991年8月出生,满族,辽宁人,讲师,研究生学历,四川大学艺术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主要成果:出版专著《升庵书论校注》,在《造型艺术》《中国书法》《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其中一级期刊及CSSCI论文4篇,国际会议论文2篇),参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当代艺术的传媒属性与艺术学刊的责任》(已结项),主持浙江省十四五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一项,绍兴市哲社项目一项。
社会兼职:中国楹联学会书画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书学学会会员,成都天府新区书协理事,浙江省历史学会家谱研究会会员,绍兴文艺评论家协会副秘书长,绍兴市墨华书画会副秘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