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教育局关于举行第六届绍兴市大学生
书法竞赛的通知
各在绍高校: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文艺思想指导创作实践,促进我市书法事业繁荣发展,推动我市书法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提高指导教师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绍兴市大学生“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书法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绍兴市教育局主办,绍兴文理学院承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等高校协办。
根据《第六届绍兴市大学生书法竞赛规程》,成立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和竞赛评审专家组。本次竞赛组委会人员构成名单如下:
主 任:马成永 绍兴市教育局副局长
寿永明 绍兴文理学院副校长
副主任:赵佳维 绍兴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傅建中 绍兴文理学院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
委 员:陈伟鸿 绍兴文理学院教务处处长
宋国琴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务部部长
李文博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务与科技部主任
赵海峰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处长
朱 磊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许跃宇 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副主任兼教学事务中心主任
李 伟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教务部主任
范一鸣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陈晓燕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张雷霆 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陶 军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
刘小华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副院长
竞赛办公室设在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陈文龙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竞赛的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联系人:赵越、董国荣,联系电话:84626620 、88342357、13777318507。
二、竞赛安排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在绍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
2.作品评奖
竞赛组委会将成立作品评选专家组,以作品内容是否围绕“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及作品的艺术性、思想性、观赏性为标准,评出各类奖项。
竞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作品分别评奖,业余组限非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参加。竞赛专业组、非专业组奖项分别设定: 专业类作品限定奖项为一等项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非专业组设定参赛作品数量的8%为一等奖、15%为二等奖、25%为三等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获得一等奖学生指导老师即为优秀指导老师)。各类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3.竞赛作品数量
专业类作品由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具体组织,要求参赛作品不少于100件;非专业类作品按每校30件征集。一名学生只能投一件作品,不重复投稿。
4.截稿时间
本次大赛征稿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0日。
5.竞赛安排
2018年6月底下发竞赛通知,各高校做好赛事宣传,10月份各高校组织学生参赛,10月下旬会同专家组评审,11月作品展出。
三、作品征稿要求
作品必须围绕“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内容具有艺术性、思想性、教育性。应征作品须毛笔书写,作品款式完整。形式规定在“四尺对开”横竖皆宜,或“33cm*33cm斗方”两种。篆刻不在此次比赛范围内。书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投稿可通过信函邮寄,也可直接送达。
邮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12000,信封上请注明“第六届绍兴市大学生书法竞赛”字样)。
送达地址:绍兴文理学院行政楼北楼430,纪委办公室。
请在每件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就读学校及年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等。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主办方对应征来稿的作品拥有展览、宣传等处置权。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大赛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本次比赛不向参赛者及组织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第六届绍兴市大学生书法竞赛规程
绍兴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