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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本科生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9-11-04    点击次数:

 

绍学院书法〔2019〕4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本科生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实践教学是学院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根据师范专业认证和《关于大力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绍学院党委〔2014〕29号)关于“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增强实践教学的实效性”的要求,规范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实践教学经费是学院教学预算经费支出安排专用于支持本科培养方案中的教育(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书法实践1》《书法实践2》课程以及其他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实践环节的部分。实践教学相关环节的投入,由学院教学经费中支出。实践教学经费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书法实践1》、《书法实践2》外出考察学习的交通、餐饮补贴;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的复印打印费;教育实习期间的交通、午餐补贴;四年段支撑人才培养的实践环节所需的专材料费等。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特点,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师范)实践教学经费标准如下:

教育实习:200元/生

《书法实践1》:300元/生

《书法实践2》:300元/生

毕业论文:50元/生(复印、打印费形式补助)

新人展:150元/生,获奖作者500元/生(以专用材料形式发放)

小论文:150元/生,获奖作者500元/生(以专用材料形式发放)

二王书风展:150元/生,获奖作者500元/生(以专用材料形式发放)

毕业创作:300元/生(以专用材料形式发放)

每年实践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要在本单位进行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由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教研科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19年11月1日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9年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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