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与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进展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第二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迎检工作和开展全省首批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验收的通知》精神,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绍学院党组〔2022〕5号)要求,现就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项目中期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9年首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2021年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公示单位,不含已列入全国、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的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一是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培育创建单位对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教思政厅函〔2018〕19号文件所列建设任务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等进行自查总结。二是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1.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2.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3.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4.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三是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1.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2.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3.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四是信息平台参与情况。重点总结向校级以上各级网站、媒体对培育创建单位的推广报道情况。五是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 2),自查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评估步骤
一是自查总结。对照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评估标准,各培育创建单位认真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项目中期评估申请书》(附件1)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按要求做好审核、评价、征求意见等工作,相关材料请 2022 年 4 月17日前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二是专家把关。4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培育创建单位的自查总结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估意见。三是审查评估。学校党委组织部将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对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情况进行复核抽查,根据复核抽查情况确定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A类项目和B类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指导,严格对照评估标准,精心组织安排,并对培育创建单位自查总结情况进行认真把关,确保质量和进度。各培育创建单位要对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对每项评估内容,按要求提供采取的扎实举措、创新做法、取得成效等,注重用详实的数据和案例佐证说明;凝练特色做法,形成面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体系、制度机制,着力打造党建工作“金名片”,不断提升我校党的建设质量。
(二)确定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A类项目的单位要继续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抓紧准备下一步的终期验收;确定为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B类项目要认真查找、深入分析问题,并抓好工作整改,半年后接受二次评估;最终未能升级为A类项目的培育创建单位将予以撤项,并暂停培育创建单位所在分党委、直属党支部申报有关党建创建项目的资格。学校将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宣传党建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经验。
(三)中期评估结束以后,各培育创建单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上传至党支部标准化信息工作系统,充分发挥系统在项目申报、评审、遴选认定、中期评估、巩固验收中的全过程、全周期、闭环管理作用。
工作联系人:王颖、赵飞。
附件:1.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项目中期评估申请书
2.负面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 首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项目
中期评估申请书
二级党组织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
2022年4月
一、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
填写说明: 1. 规范填写建设单位名称: 样板支部,范例:绍兴文理学院**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 若名称在建设期发生变化,需填写原名称和经上级党组织确认的现名称,并附上级党组织情况说明。 |
建设类型 |
□ 首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第二批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
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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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办公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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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自查总结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 [说明:对照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等开展对标自查。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列出完成情况清单。“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等进行梳理。] |
(二)重要措施落实情况清单 [说明: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按条目列出落实情况。] |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清单 [说明:按条目列出建立的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以及发表的论文、专著、微视频等标志性成果,介绍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情况。] |
(四)信息平台参与情况清单 [说明:重点总结向校级以上各级网站、媒体对培育创建单位的推广报道情况。] |
(五)负面清单自查情况 [说明:对照《负面清单》,自查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如存在,加以具体说明。] |
三、经费情况
投入明细 |
单位配套金额 |
(万元) |
其他经费投入 |
(万元) |
总经费 |
(万元) |
支出明细 |
支出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执行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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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元) |
经费支出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
单位审核意见: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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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意见
二级党组织审核意见 |
[说明:请二级党组织征求本单位纪委(纪检组)意见后,写明建设期是否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并“双签字”。如“A类项目”或“B类项目”,需注明具体原因。] 总体评价: □ A类项目 □ B类项目 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章): 二级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签章): (加盖二级党组织、二级纪委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负面清单
1.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和重大问题。
2.党支部所在单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事件。
3.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