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艺术硕士(书法)专业学位外国留学生培养方案
为做好全日制艺术硕士(书法)专业学位外国留学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9号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来华留学生我国学位试行办法》,结合绍兴文理学院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一) 培养目标
培养了解中国、热爱中华文化,具有较熟练的书法实践技能和表现水平,胜任所在地区书法文化传播的专门人才。
(二) 培养要求
1.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熟练的书法实践技能。
3.具有较好的中华文化理解能力和中外文化融通能力。
4.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际能力。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 招生对象
热爱中国文化和中国书法,愿意从事一定的国际书法文化传播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语言能力达到相应水平,身体健康的外籍人士。
(二) 入学考试
由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院组织入学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中国书法实践潜质;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汉语交际能力等。
考试科目:
1.笔试内容:书法实践技能基础。
2.面试内容:对书法和中国文化的理解。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一)培养方式
1.整合绍兴文理学院校内外教师资源,采用正副导师制,进行联合指导。
2.采用书法实践技能训练、书法常识与中国文化学习为主要内容,亦可以回国承担教学任务的方式进行教学实践。
(二)学习年限
2.5年,共五学期(第一、二、三学期课程学习,第四学期归国实习,第五学期返校进行课程学习和毕业作品创作)。
四、课程设置
以书法实践技能和对外书法传播需求为目标,以突出实际运用为导向,围绕篆隶楷书体基本实践能力的培养与中外文化融通能力以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
采用核心课程、拓展课程两种类型
1.核心课程(34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2.拓展课程(6学分,分模块选修)
文化体验4学分,毕业创作6学分,总学分50学分。
(二)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表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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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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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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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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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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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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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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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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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课程
34学分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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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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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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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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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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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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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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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研究生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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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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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2
|
1
|
讲授
|
按研究生院规定
|
|
学位核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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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书
|
4
|
72
|
2
|
实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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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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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书
|
4
|
72
|
2
|
实践训练
|
临摹作业
|
|
楷书
|
4
|
72
|
2
|
实践训练
|
临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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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概论
|
4
|
72
|
2
|
讲授
|
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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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汉语
|
3
|
54
|
1&2
|
讲授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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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
|
4
|
72
|
3
|
实践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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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作业
|
|
书法与中国文化
|
4
|
72
|
3
|
系列讲座
|
论文
|
|
拓展课程
选修
不少于
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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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实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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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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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4
|
3
|
实践训练
|
临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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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
|
3
|
54
|
3
|
实践训练
|
临摹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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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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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名作欣赏
|
3
|
54
|
3
|
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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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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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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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4
|
3
|
系列讲座
|
考试
|
|
书法教学实践
|
书法教学实践
|
6
|
10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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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书法教学实习视频及纸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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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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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文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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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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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文化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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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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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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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
|
6
|
7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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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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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创作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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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术活动
参加书法专业相关的学术活动不少于5次,鼓励专业学位外国留学生以自身文化背景为支撑开展面向本科生的有关书法文化国际化传播的学术讲座。
六、课程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可采用课程论文、实践考核(如书法临摹与创作)、考察报告等不同的形式;考查成绩是结合平时听课、作业完成、课堂讨论、调研报告、社会实践等形式(或情况)综合评定的成绩。
学位课程应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合格;选修课采取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必修环节等采用考查的方式进行,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级制评定。
七、毕业创作
毕业生须具备较强的创作能力,在毕业展览中展示不少于10幅的作品。
八、学位授予
严格遵照《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培养管理与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及《绍兴文理学院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按照本培养方案具体实施;凡通过招生录取后学习期满、全部课程修满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分、毕业作品达到规定要求,经绍兴文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可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