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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关于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23日  点击:[]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四个回归”,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相关精神,决定在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的基础上,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改革和管理,充分发挥学业评价在教学双方的“指挥棒”作用,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一、评价原则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学业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综合评定学生课程学业成绩。

2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持续改进相结合。学业评价要充分考虑课程在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方面的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学业评价对“学”与“教”的促进功能。

3过程的严肃性与方式的灵活性相结合。课程学业评价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有效。改变传统封闭单一的评价主体模式,建立以授课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互评以及专家评价相结合的多元主体评价机制。探索各种评价方法,全面、准确地了解学生学业发展状况,提高学业评价的科学性。

二、评价内容

   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要求与学习目标确定评价内容,具体包括:  

1.对知识的掌握进行评价。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和相关领域或交叉学科的知识。不仅要对书本知识进行评价,更要对体验性知识进行评价。

2.对能力的发展进行评价。重点评价灵活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尤其是富于开拓精神、展现个性品质的创新能力。

3.对综合素质的提升进行评价。学业评价应将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列入考核点,关注学生包括动机、态度、思维等在内的综合素质的提升,对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思想道德修养的全面发展进行评价。

三、评价办法

1.教师须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及课程学习目标,确定课程考核评价方案(评价的内容、时间、方式、评分依据、成绩占比、参考文献资料等)在学期初报学院备案,并在开课之初向学生公布,充分发挥评价对学生学业的导向功能。

2.学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构成,平时成绩比例不低于总评成绩的40%( 50%)

1)平时成绩通过过程性评价获得。

过程性评价主要依据学生日常的学习态度、随堂测试、学习笔记、作业、在线学习、书法阶段性考试等情况进行成绩评定。教师可通过各种渠道系统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业水平的信息,进行总结评价并及时向学生反馈。

平时成绩须有可供查证的评价办法及评阅记录,要合理增加学生学业负担,整体上确保学生课外学习时间:课内学习时间不低于11原则上书法理论课平均每3次课不得少于1次作业,每学期不得少于1篇小论文。书法史、书法概论等课程要增加课外书籍的学习,要求学生撰写读书心得,拓展学生知识面。书法技法课需增加作业量,任课教师需根据课堂知识点合理选取相关字例让学生巩固练习,提高学习效率,每次课不得少于10张作业,作业避免无目的性通临,引导学生及时巩固知识。书法技法课应根据大纲核心碑帖,安排每个碑帖学习后的阶段性考核,课程结束需撰写一篇技法小论文,都作为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2学分及以上的课程,应组织一次与所授课程相关的研究性专题研习,培养学生文献检索、信息挖掘、实验操作、数据分析、论文撰写等方面的能力。

实行线上教学的课程,要制定并公布在线学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在线学习效果。

出勤率不得作为得分依据,但旷课可以作为扣分依据。申请课程免听的学生必须完成相应的课外学习和作业任务方能获得平时成绩,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免听生的总评成绩构成比例。

2)课程必须安排期末考核。

期末考核应为课程教学要求的综合测试,各环节要求符合学校关于期末考试的相关规定。

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总评成绩不得及格。

积极推进非标准答案考试。课程组(任课教师)可以选择闭卷考试、开卷考试、课程结业论文、研究报告、实践实验报告与课程作品等多种方式,结合案例分析、情景设计、论述答辩、现场汇报等形式进行考核,尽量避免学生对知识点的死记硬背。

合理推进教考分离。开展基础理论课和大类专业基础课的教考分离,充分发挥考试在端正教风学风中的作用。

四、其他

1.加强组织领导。学生课程学业评价改革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四个回归”的重要抓手,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结合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学院会加大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新型“水课”的出现。

2.认真总结反思。教师学期末需对课程学业评价的过程与结果进行总结、分析、讨论、反思,撰写教学反思,结合课程教学模式改革做好课程学业评价,并提出下一步改进计划。

3.加强宣传推广。学院会适时组织对学生的学习笔记、课程作业、实验报告等课程作品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五、本意见由学院负责解释,自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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