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15级开展第三学期书法新人展的通知
15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同学们书法临摹与创作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在第三学期举办书法新人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15级全体学生。
二、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包括临摹1件和创作1件,共计2件作品。
1、临摹: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或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印稿5-6方。
2、创作:内容健康向上,书体不限,篆刻作品印稿5-6方。
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条幅、斗方不限),篆刻作品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所有作品必须为竖式。
三、作品收集
按班级统一收齐交至赵越老师,上交时间为10月1日(每位同学必须上交)。
四、作品评审
由学院进行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结束后在学院官网上公布结果。
五、奖励待遇:
评定获奖者若干名,获奖作品在学院展厅展出。
优秀作品将在《兰亭艺丛》中刊登。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16年6月21日